专栏观察

Google:一个拙劣的表演者

 文/周季钢 

  《阿凡达》虽然“被下线”,但中国观众并不寂寞。如果把IT圈也看作一个舞台的话,最近可谓是大腕云集,热闹非凡,一点也不比《阿凡达》逊色。 

  先是诺基亚和苹果,像两个小孩在操场上掐架。诺基亚诉讼苹果,你的iphone侵犯了我的专利;随即苹果反诉,诺基亚也侵犯了我的专利;诺基亚 向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诉,要求美国禁止出口苹果产品;后来,苹果公司则向ITC投诉,要求美国禁止进口诺基亚手机。 

  再是Google和中国文著协掐架。原本约好和文著协12日下午江湖谈判,但Google临时爽约。当日下午3点,在Google官方博客上出 现这样的文字:“公司已决定不愿再审查我们在Google.cn上的搜索结果……我们承认,这很可能意味着公司将不得不关闭Google.cn,以及我们 的中国办公室。” 

  事情原委是:2009年10月,文著协发布Google侵权调查报告,称570位中国著作人的17922部作品在权利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Google数字图书馆扫描上网。文著协要求Google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 

  两件事儿都很好玩。让笔者想起了小品《买车》里的一段对白——— 

  赵本山考范伟:我给你出几道三岁小孩的脑筋急转弯。 

  范伟当仁不让:别给我整三岁的,有本事就给我整个四岁的! 

  很喜剧。Google也很喜剧,它的喜剧在于:严重低估了中国人的智商。 

  姑且不论侵权与否,笔者相信,Google完全清楚退出中国市场造成的影响:拥有1/3的中国搜索市场,拥有大量企业级用户和数亿的网民。这个风儿放出去,绝对是一枚重磅炸弹。 

  一时间,网友、IT界(百度除外)感慨“太震惊了”,抨击中国把Google逼上绝路,造成网民的不便;甚至有舆论称,这即将开启东西方互联网的冷战。 

  从“营销学”的角度来讲,Google的舆论造势是成功的。Google为这次成功造势作了很多铺垫,将自己包装成一个“正义的使者”——— 

  首先,我在美国也是这样干的。其次,我扫描图书建立电子图书馆,“是世界共有知识、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书籍数字化将使成千上万绝版但受版权保护的书籍‘重生’”。再次,我完全出于“公益”立场,电子图书馆无任何商业意图。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笔者所知道的是,在5年前,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也因扫描图书跟Google掐过架,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侵权问题。最后双方妥协并达成和解。以Google的气势,如果确凿没侵权,有必要妥这个协吗? 

  而问题的核心在于:Google的“公益性”是否经得起推敲。 

  也许,扫描图书供网民搜索也许不能直接获利,但能否通过广告植入获利呢?能否因为访问量提高,而获得更多企业级客户,卖出更多“关键字”获利呢? 

  网络经济,说白点,也是注意力经济,Google所做的一切努力,其根本也在于为其获得“注意力”服务。否则,要拯救文化遗产,Google完全可以捐出个几十亿美元,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去办这个事嘛。 

  Google其实舍不得中国这个市场。虽久居老二,但Google在中国盈利是不争的事实,而且,中国作为全球第一大市场,未来发展空间被广泛看好。不赚中国人的钱,除非是Google的脑袋进水了。 

  所以,笔者看来,Google“拟退市”完全是一个幌子,其真实目的在于要挟文著协乃至中国政府,而有些人却傻傻地被Google当枪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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