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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3·15遭重,这甩“锅”技术我给零分

 

笔者今天晚上闲来无事坐在电视机旁守着一年一度的品牌公关盛宴——3·15晚会。看到饿了么被爆的新闻后,着实为饿了么鸣不平。虽然3·15在芮成钢们的黑手之下公信力曾一落千丈,但是这个持续了二十多年的央视节目每年都会成为商界地震的震源,这次地震到了互联网,那么从事互联网营销工作的笔者就来聊聊3·15的无理之处。

饿了么本质上和淘宝一样,只不过是通过互联网技术构架起来的线上到线下的电子商务平台,电商平台的产品是什么?难道3·15头脑简单到认为电商平台的产品是挂在他们网站上买的一杯杯奶茶?一盒盒鸡排?当然不是,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是网络信息技术服务,那么,作为一个科技公司你要求他具备食品安全资质,这不是摆明了让母鸡下鸭蛋吗?

这次315晚会,笔者不谈品牌、不谈商户我们透过饿了么被爆这件事儿,说说食品安全责任该谁来承担。这个问题在淘宝同样发生过,工商总局质疑淘宝售卖假货,可是真正售卖假货的是淘宝吗?淘宝上的商家违法,难道需要阿里巴巴公司来执法?监督商家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你国政府监管部门在面对新兴事物的时候往往两眼一抹黑啥都看不清,把线下商店搬到线上就愚昧地认为互联网科技公司应该承担起网络上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网上有个段子,说我们政府监管部门只能判断1+1=2,如果把数字换成a+b=2他们就完全不知道是什么了,这个段子玩笑归玩笑,可是政府监管部门思想的滞后,监管的不作为还装莫作样为民做主的调性笔者真心替企业鸣不平。

3·15用食品安全的枪子打在一家做网络服务的科技公司身上这本来就是监管部门的不严谨,用一句时下流行的话来说叫做“甩锅”把一个本该属于政府监管部门的锅甩到企业和公民身上。企业在自身制度的完善过程中需要自律,但是一个政府监管部门更应该清楚自己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职责是什么!3·15曝光一批互联网企业,把本该属于人民的便利服务通过拙劣的道德绑架手段转移到企业身上,这本来就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哪怕我们不再网上订餐叫外卖难道在线下吃饭就不会保证吃出另一种三聚氰胺?

笔者这里不聊制度,不聊管理只聊最基本的是非观,和一个正常的逻辑。随着互联网社会的加速进步,越来越多的饿了么和淘宝将逐渐在我们的生活中遍地开花,消费者通过科技产品享受科技服务这本来是社会的进步,3·15的偷换概念,随意甩锅让不知情的消费者蒙蔽双眼,让企业蒙受损失。既然号称是为消费者消费安全保障的一台具备巨大影响力的节目,3·15是否更该去问问那些玩忽职守,不作为的监管部门:什么时候中国人才不用出国买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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