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观察

杀不死的抄袭,是谁纵容了《锦绣未央》?

一部古装大戏《锦绣未央》火遍大江南北,但谁又曾想到,火爆的《锦绣未央》原著头顶上却顶着“抄袭”的帽子。

近日,媒体曝出《锦绣未央》原著小说涉嫌抄袭。为此,11位网络小说原创作家更是联名上诉状告《锦绣未央》原著,要求索赔200万。

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显示,涉嫌被《锦绣未央》抄袭的语句达540句之多,抄袭情节97个,全书294章,仅9章未抄。而另据网友们自发组织的《锦绣未央》抄袭案助手统计,270万字的《锦绣未央》总共抄袭了209本小说。

此事件一出,立马被群起攻之,成为业内焦点。《锦绣未央》原著无疑为国内网络文学市场抹了一把黑。

目前,事情还在进展之中。但无论结局如何,透过《锦绣未央》原著抄袭背后,我们当思考更多。除了抄袭的当事方,背后的平台——阅文的纵容也难辞其咎?面对抄袭已经成为潜规则的网文市场,读者、作家、平台又该何去何从?

1、包庇与纵容者当思过

抄袭,在国内的文学圈乃至整个文化圈子,包括笔者所从事的自媒体行业都是屡见不鲜,老生常谈。从之前的郭敬明抄袭庄羽到于正抄袭琼瑶,乃至这次《锦绣未央》抄袭事件,甚至正在热播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原小说作者唐七公子也遭到了抄袭的指责。

这和当前中国的国情有关,维权之难,维权成本之高,没有严重后果等等,使得人们很难完全阻止、清除抄袭行为。但作为平台方很多时候是知其抄袭而默认甚至纵容就不对了。

以《锦绣未央》为例,其实早在2013年阅文集团旗下的潇湘书院就发现了这一抄袭问题,但当时却公告称:“经编辑核实,该作品整体构思系作者原创,部份情节设定与其他作品有相似之处,但该情节设定不属于其他作品独创”,并将这件事定性为“借鉴行为”,最后仅仅要求作者进行整改,同时取消该作品金品资格。

知乎上资料也显示,当时潇湘书院的三位作家声讨《锦绣未央》原著的作者秦简,但潇湘书院却以“损害书院形象、妨害编辑声誉”为由,处罚了指责秦简抄袭的三位自家作者:取消一切推荐及相关福利,扣除作者全部经验值。

作为平台方,阅文集团难免有包庇纵容这种抄袭之嫌,这种包庇与纵容也让《锦绣未央》的胆子越来越大。汝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所以幕后的阅文集团当思过。

2、一切都是利益在作祟

核心的问题是,为什么阅文集团会纵容之?答案就是“利益”二字。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嚷嚷皆为利往。之所以纵容就是钱,是利益的驱使。

网络文学是一个脑力劳动者,是需要很高的成本,抄袭无疑就成了一条捷径,而且随着《锦绣未央》原著的大火,平台方自然能获得流量和分成。商人逐利,这也是商业的最本质诉求。

从行业来看,虽然阅文集团借此获得了暴利,但正如《北京青年报》撰文所称:“抄袭是网文的定时炸弹。金钱的诱惑在一旁叮当作响,有先行者取巧找到不法捷径平步青云,却未被惩治,造成了抄袭的猖獗。纵容取巧者不断获利,其实就是缓慢的自掘坟墓的过程,网络文学的原创力、整体市场的审美都将被破坏。”

虽然,抄袭之风还暂时难以彻底根除,但绝不应该成为法外之地,直接抄袭者、平台方也都需要对其负责。否则,这对众多创作者不公,对整个内容产业的发展不利。

但前方还得继续朝前走。在拿起法律武器之前,如何才能有效避免抄袭问题,这才是当务之急。

现实中,阿里文学平台对于类似的抄袭问题的处理或可值得借鉴。

据阿里文学总编辑周运介绍:“阿里文学平台对于类似的抄袭问题,有着机器深度学习鉴别加专业审核人员人工鉴别的双重机制。目前该机制第一版已经通过阿里文学相关产品,比如书旗小说和书旗网的系统后台开始运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阿里文学还有读者和作者的投诉通道,确保能够快速发现和定位疑似抄袭作品,并及时进行处理。”

对于如何处理抄袭作品时,周运表示:“阿里文学对于经过确认是抄袭的作品,有着业界最严的处理措施,包括向业界通报作品抄袭情况,同作者解约,让作者退回已经取得的全部稿费,并将其放入永不签约的黑名单库,等等。对于一些死不认错的问题作者,阿里文学可以随时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读者和相关受害作者的合法权益。”

【结束语】

总之,仔细分析来看,其实抄袭看似不算什么大事,行业内,抄袭、山寨之风下这种事情屡见不鲜了,没啥大不了。在现实的商业江湖中,类似这种纵容抄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案例也比比皆是,没办法,这就是中国的国情,毕竟复制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途径。

透过《锦绣未央》抄袭事件背后,是平台大肆敛财和作家们的彷徨与无奈,这会让整个文化产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怪圈。我们呼唤早日出台行业规范和相关法规,真正建立起良好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最终保证产业健康的前行。

最后,我还想说,如今,将此文写出来,或许改变不了什么,毕竟都是巨大的平台,根本不会因为一篇文章而做本质的改观。但最起码会影响一点人心,作为一个坚持打击抄袭的笃定者,有这一点就够了!

希望看到您的想法,请您发表评论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