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观察

茅台两度申请“国酒”商标失利,起诉商评委和竞争对手

文/锦上花     GPLP

近两年,茅台酒广告中使用的“国酒茅台”铺天盖地,“国酒”似乎已经归属茅台无疑。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几年前,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就向国家商标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申请注册使用“国酒茅台”商标。但2016年年末,国家商标主管部门作出决定,对这一商标不予注册。

茅台集团不服这一决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今年5月25日,商评委作出决定,再度决定对这一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沸沸扬扬闹了多年,这次又失利了。不同以往,也许是不满情绪积压爆发,它打算起诉商评委和阻碍它的竞争对手。

7月下旬,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商评委,要求商评委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就不予注册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此外,除了起诉商评委,茅台集团还将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

茅台17年的商标申请历史

早在2001年,茅台就开始了申请“国酒茅台”商标的漫漫长征。

公开资料显示,茅台早在2001年9月13日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及图注册,申请商标号分别为1991120和1991122;2006年8月1日,茅台继续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号为5514889;2007年9月10日,茅台申请“国酒茅台;GJM”,申请商标号分别为6269793和6269794;2010年6月9日,茅台申请“国酒茅台”,申请商标号分别为8377491、8377533、8377511和8377467,除最后一次商标申请通过初审,前五个商标申请已经失效。

申请的结果一直都不顺利,其中与竞争对手的阻挠不无关系。

五粮液相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如果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国酒”商标给予茅台,公司不排除采用法律手段来提起诉讼。杜康总经理也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不可能将“国酒”商标给茅台,“如果给了,杜康也会提起诉讼”。

2012年,仅3个月的初审公示期,国家商标局就收到了近百份异议。

为什么不能申请国酒茅台

为什么偏偏我不能叫“国酒”,别人却能叫“国窖”,“国礼”?这个问题表达了茅台的不满与气愤。

在茅台集团2010年提出“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时,就有31方提出了异议,其中包括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水井坊、汾酒等茅台的竞争对手。

他们的理由有很多。根据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国酒"两个字的重量与“国歌”“国花”“国球”等,有国家层面性质的词基本同属一列,从而严重影响到其他同类酒企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也会对不明事理的外国友人造成诱导,产生“中国酒就是茅台酒这样”的错误认知。

另外,《广告法》也有明确规定,企业宣传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而在茅台自己看来,“国酒茅台”的“国酒”的含义应该是“中国白酒的典型代表之一”。在发展中,茅台集团诚信、勤勉经营,获得了多个国家级、国际级大奖,其作为中国白酒的典型代表之一的地位已经为社会各界认同。只能说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两个字也可以读出各种微妙的含义。

此外,其他酒企也注册并大量使用“国”字商标,如国窖、剑南春国宝等,与“国酒茅台”共存于市场多年。虽然五粮液等企业阻止茅台申请“国酒”商标,“国酒五粮液”、“国酒汾酒”等商标申请也赫然在列,“国酒”商标之争在白酒行业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其他诸如药品、茶叶等商品,也出现了“国礼”、“国粹”、“国药公”等商标,根据审查一致性标准,“国酒茅台”商标也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有白酒行业专家指出,企业不应当站在自身的利益角度去申请注册商标。“如果茅台商标注册成功,那么“国酒”就成为茅台特有的商标,这将使得很多行业纷纷效仿。“商标局的裁决是公正的,如果予以通过,中国消费行业后续必然会出现‘国烟’、‘国茶’、‘国奶’,这将导致行业的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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