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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案宣判 农行华丰路支行被判支付5934万

文/琼凉    GPLP

酒鬼酒(000799.SZ)曾因2013年的“亿元存款失踪案”名震一时。对于这个案件的进展,酒鬼酒在8月14日晚间发布的一份公告披露了最终的结果。案件审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丰路支行赔付酒鬼酒全资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5933.67万人民币,长达5年的审判终于尘埃落定。

银行界有个段子,一名银行员工月底中了1000万元彩票,记者问,这钱要怎么花?答:现存500万顶顶任务吧。记者又问:那剩下的500万呢?要环游世界吗?答:剩下的500万给我媳妇顶任务吧,她也在银行。

可见,对于银行工作的员工们来说,存款对他们来说是多么重要。盲目拉存款造成的危害在现实中已经上演,典型如酒鬼酒一亿存款失踪案。

存款卖酒引发纠纷

根据该案件一审判决书披露,时任酒鬼酒董事郝刚为了提升公司的销售业绩,便委托从事酒水销售生意的朋友罗光和寿满江等人向酒鬼酒供销公司购买600万元的高价酒,最终向酒鬼酒支付645万元“贴息款”。

当然,委托也不是这么好做的,寿满江要求酒鬼酒在农行华丰路支行存入1亿元,并要求酒鬼酒董事郝刚代表公司作出一年内不提前支取、不质押、不转让、不挂失、不调查、不开通网银和电话银行等“六不承诺”,以此作为购买600万元酒鬼酒高价酒的条件。

根据酒鬼酒的公告显示,2013年11月29日,公司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开立了户名为“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的活期结算账户,共计存入1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当协议到期后,酒鬼酒只收到了890万元。其他的钱到哪了?说好的一亿呢?当酒鬼酒意识到事情不对后便及时报警,并起诉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和寿满江,以及时任支行行长的方振。事后,也就是2016年1月25日,湘西中级人民法院对酒鬼酒一亿存款案做出一审宣判,寿满江、方振、罗光等6名涉案人士均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分别处以无期徒刑、有期徒刑。6名被告人对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后,于2018年3月12日宣告了二审宣判,6位被告人的罪名变更为诈骗罪,并维持原判。

在二审判决下发后,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等7位法学名家联名出具了“专家论证意见书”,以此来论证时任农行华丰路支行行长方振不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共犯。然而事实就是事实,为了拉存款,银行支行行长最终变成作案帮凶,这真是金钱惹的祸。

一亿元存款怎么没的

据了解,当农行的一亿元存款确定后,被告唐红星便拿着已经盖好酒鬼酒供销公司银行预留印章的《结算业务申请书》到农行华丰路支行开始向寿满江的皎然实业公司账户转钱,前后分三次转入。而寿满江收到1亿转账后,便开始了他的“资本运作”。

据了解,寿满江给酒鬼酒汇去890万元(包括600万元的购酒款,以及290万元的一年期定期活期存款利息差);归还借款人400万元,并借给陈沛铭的3500万元;转给罗光1050万元(包括罗光垫付的355万元贴息款和695万元中介费);转给唐红星25万元;转给女友蒋晶65万元;转给卓铭1615万元(中介费);转给卓铭在内的3位中介380万元。

丢失一亿资金后,对于酒鬼酒的打击也不小。

酒鬼酒业绩受重创

根据2014酒鬼酒发布的公告显示,一亿存款丢失案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来源:东方财富

年报显示,酒鬼酒2014年亏损1.14亿元,同比下滑26.63%,公司称酒鬼酒供销净利润下降原因为行业调整以及前述披露的“亿元存款失踪”案件。

最终的审判结果是被告人寿满江、方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丰路支行原行长)、罗光、陈沛铭、唐红星、郭贤斌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五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对被告人寿满江、方振、罗光、陈沛铭、唐红星、郭贤斌犯罪所得赃款5933多万元依法继续追缴。

据了解,此案涉及人数多,案情复杂,由一亿存款失踪案牵连到大大小小几十宗案件,案件性质又从刑事到民事全面覆盖。最终在5年的审判和调查后,5933.67万元的赔款也算是给了酒鬼酒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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