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设"挥霍浪费罪" 遏制公款吃喝
公款吃喝者侵占社会财产 人大代表建议设“挥霍浪费罪”星岛环球网消息: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最近在北京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遏制过度应酬、公款吃喝的建议》:“公款吃喝者侵占和浪费了社会财产,应当对此通过立法定罪,建议修改刑法设立‘挥霍浪费罪’。”
代表坦言:提交建议时很矛盾
《工人日报》报道,“在写这一建议的时候,我颇感矛盾。”赵林中代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
从九届到十一届,赵林中已连续三届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11年来,他忠实地履行着人大代表的职责,共提交议案、建议1000多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000余件。
由于企业工作的需要以及社会兼职较多的原因,赵林中近年来亲眼目睹了公款消费、过度应酬的种种恶果。
“我本身既是这种风气的受害者,同时又无奈地成为这种风气的助长者——经常地请吃和接受吃请。”赵林中叹了口气说,他对这种过度应酬、过度吃喝损害党风、政风、民风深恶痛绝,对一些官员、企业家身陷其中影响身体、影响工作又深感痛惜。
赵林中坦言,在提交这一建议时,他带着一种矛盾的心理。一方面,作为人大代表,他觉得有责任将群众的呼声向党和国家传递。另一方面,又担心此举可能引起一些政府官员和企业家朋友的误解,甚至可能给企业工作带来某种莫名的损失。
最终,履行好人大代表职责的使命感战胜了他的担忧,赵林中提交了这一建议。
代表建议:开展专项立法调研
分析过度应酬、吃喝风盛行的原因,赵林中认为,除官本位和落后文化作祟外,制度缺失、监督乏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多年来,为遏制公款吃喝风,国家制定了许多的规章制度,但是未见多少官员因此受处分。“吃喝之风不刹,将极大地阻碍我们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为此,赵林中建议,在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就此开展专项的立法调研。
赵林中认为,目前在我国,公款吃喝还只是一个违纪问题,还没有上升到贪污、定罪的高度。其实,公款吃喝者已经对国家财产进行了侵占,应当通过立法,在刑法中设立“挥霍浪费罪”。
“同时还应对公务接待进行立法,实行公务接待标准化。”赵林中认为,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应要求本级政府公开公务接待具体预算数字,并由人代会审议核准预算中所有公款消费的额度。年终决算要依照年初预算进行,超出预算要进行行政问责。
“凡事就怕认真。”赵林中举例说,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因为敢动真格就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因酒后驾驶导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4.5%、38%。
他认为,整治过度应酬、吃喝之风,也要像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样,动真格;要像村务公开那样,定期将公务招待费报账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同时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做法,把公务招待置于阳光下。 好久不见楼主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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