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360公司屡次践踏法律的行为,许多律师表示难以理解,实为中国互联网一大奇葩现象。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甫曾如此表示,不正当竞争已经成为阻碍国内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巨大绊脚石。如果一家企业屡屡因突破底线、破坏规则而获利,没有任何行政处罚,民事制裁也不痛不痒,那互联网这个虚拟的世界只会是另一个险恶江湖,受害的不仅是所有互联网企业,更要无辜的网民为之埋单。
附360公司及周鸿祎官司十二连败败诉史:
2010年12月,360恶评百度软件,诱导用户卸载,被判赔38.5万元;
2011年3月,360董事长周鸿祎捏造事实诋毁金山,被判赔5万元;
2011年4月,360恶意诋毁腾讯软件,被判赔40万元;
2011年5月,360抹黑金山,诱导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被判赔35万元;
2011年8月,360抹黑金山员工李铁军,判赔5000元;
2011年9月,360侵权腾讯软件一案得到终审判决,360败诉;
2011年10月,360抹黑金山,诱导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一案终审,驳回360上诉,维持原判,360被判赔35万元;
2011年11月,360诉金山不正当竞争及损害商业信誉,被判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驳回360全部诉讼请求;
2013年03月,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2013年4月,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挑起3Q大战,被判赔500万元;
2013年4月25日,360强行篡改百度搜索结果页面,造成混淆;故意仿冒、混淆搜素结果,劫持百度流量。被判45万;
2013年7月,360董事长周鸿祎对北京金山公司造成名誉侵权,须道歉并判赔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