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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运作解密

  ◎文/本刊记者 江舟

  高利贷资金投资的时候要看行业的资金杠杆大小,当行业的资金杠杆高于黑市资金的杠杆时,就可以承担。

  温州之后是鄂尔多斯,鄂尔多斯之后谁又将中招?中国的民间高利贷所引发的社会和企业经营危机正愈演愈烈,甚至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在国庆期间带领一帮财经高官紧急奔赴温州调研处理因企业资金链断裂而频频引发的老板“跑路”问题。

  然而,中国央行的调研结果却显示,民间借贷问题似有被扩大之嫌。有媒体援引接近央行的人士透露,早在今年6月央行就曾启动民间融资现状调研。调查显示,截至今年5月末,全国的民间融资总量约3.38万亿元,占当时贷款余额仅6.7%,占企业贷款余额比重为10.2%。此等规模与正规金融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不至于撼动正规金融体系的大厦。

  此前,银监会测算民间融资规模在3万亿-5万亿元之间,中金公司的报告也认为,截至2011年中期,中国民间借贷额同比增长38%至3.8万亿,占中国影子银行体系总规模约33%,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7%。

  央行调研结果还显示,截至今年5月末,中国民间借贷平均利率15.6%。企业融入民间资金后,60%用于流动资金,用于过桥融资和囤积原材料的比例分别为11.5%和1.8%,用于炒股的部分有12%。不过,温州的情况差异很大。

  上海财经大学小企业融资研究中心研究员谈儒勇对《中国经贸聚焦》记者指出,中小企业的融资难是表象,根源在于经营困难。为了获取利润以及偿还高利贷,于是便铤而走险从事高风险的行业。

  畸形的高利贷资金价格何以形成

  中大国际投资集团总裁周海敏博士表示,当正当的融资渠道和正当的融资需求被抑制的时候,就会产生第二渠道,“但是社会要为这种第二渠道付出巨大的成本”。

  周海敏对《中国经贸聚焦》记者表示,中国的银行在放贷时主要有三个偏好:一是希望集中放贷、大额放贷;第二,贷款企业要有可靠的担保、抵押物和良好的品牌;最后,银行本身在信贷的时候就有企业性质的歧视行为,对国营企业、上市公司和公有制企业比较偏好。周海敏指出,银行的偏好决定了它放贷的倾向。

  周海敏告诉记者,中国企业现在面临这样一个现实问题,就是,中国经济逐步进入转型期,所谓转型就是原来的发展路径已经碰到了瓶颈,需要寻找一条新的道路去发展。在寻找新的发展道路的过程中,企业原先的增长模式已经遇到了周遭环境的本质性变异,因此资金的逐利本性驱使各行各业涌入房地产行业,有些上市公司甚至央企也不惜弃主业而转投房地产。这个问题背后的另一个本质问题是,企业没有找到转型创新的新路子,无法找到使企业资金保值增值的经营发展模式。

  周海敏指出,高利贷资金的形成实际上是市场客观需求的结果,中小企业之所以愿意承担高利贷的利息,实属百般无奈,求贷无门,而高利贷资金实际上是针对央行银根抽紧后致使中小企业资金的结构性紧缩以及因遭遇银行偏好挤压而被边缘化的群体所形成的畸形价格。

  不过,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东对《中国经贸聚焦》记者指出,从狭义上的法律,也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来看,民间借贷是允许的,但从实践操作来看,自然人借贷——也就是两个个人之间的借贷——法律是允许的并且可以约定利息。自然人和企业之间的借贷也是允许的。唯独不允许的或者无效的是企业之间的借贷,理由是企业之间的借贷会影响到银行的职能范围和金融秩序。

  “实践当中,企业之间的借贷时有发生,如果不产生纠纷,不上法庭,那么法律不会主动介入进行处罚或者监管。但是一旦进行诉讼,根据我们所掌握的判例以及实务经验来说,法院会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而无效合同的后果就是返还财产,即归还本金,对于利率,不管双方约定的是多少都不予支持。”

  杨东表示,法律上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是有明确规定的,即不能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是无效的。

  资金杠杆如何玩

  那么,借入高利贷的中小企业究竟投资什么样的行业才能赚到能还得起高利贷的钱,还能保证自身的经营利润呢?周海敏指出,现在高利贷资金主要流向房地产和股票行业,而非制造型企业。房地产公司的成本利润率大概在20%-30%,但它的资金杠杆率却可能高达百分之几百。它的运作模式是这样的:先拿一部分钱(大概是20%-30%)把土地拿下来,然后由建筑工程单位带资建造,地基出正负零之后即可马上预售,而预售尚未到缴税还本付息的时候,因此企业就可以每套20%-30%的启动资金通过预售回笼每套100%的资金。如果预售总套数达到开发总数的30%,那么企业的资金问题就将迎刃而解,高利贷的高利息阵痛也就随之而去。

  周海敏表示,房地产业虽然是资金密集型的行业,但实际上它又是一个资金杠杆率非常高的行业,所以高利贷资金投资的时候要看这个行业的资金杠杆大小,当行业的资金杠杆高于黑市资金杠杆时,就可以承担。但如果是接外商订单,做一个产品只赚两三分钱的企业,利率稍微涨一涨它就会产生资金链断裂的现象。因此,现在倒闭的很多都是这种类型的企业。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顾海兵也指出,不能把民间高利贷的短期利率随意地类推到全年。顾海兵目前正在研究利率市场化的问题。他对《中国经贸聚焦》记者表示:“官方的年贷款利率一般在6个点左右,民间有个类推错误,比如说,我借给你钱一个月,一个月后你要给我10%的利息,我们有时就把这个10%一推就推成全年12个月。在这里我们犯了一个错误。为什么一个月要支付10%的利息呢,这里有复杂的原因,有的是拆东墙补西墙;有的是如果我不用这10%的高利贷我会损失20%,但这段时间一过去我就能赚钱,所以现在能够亏得起。”

  顾海兵表示,高利贷很多都是周转性的,它解决的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中国的官定贷款利率一年才百分之六点几,但实际上6个点你是不可能轻易拿到手的,在拿到手之前还要花1-2个点进行打点。而且,如果把各种各样的成本算进去,也要到8-10个点。关于民间利率,我们过去曾做过一笔测算,就是基本上在20个点左右,这20个点里面有很大一部分实际上是规避风险的成本。”

  大企业如何放高利贷

  据悉,在中国目前的高利贷市场上,除了企业管理者、公务员、银行工作人员等散户外,还闪现着不少大型国企和上市公司的身影。

  据官方人民网报道,截至2011年9月6日,59家上市公司共发布119份有关委托贷款的公告,其中高于银行当期贷款利率且涉嫌放高利贷的共35家,放高利贷总金额总计93.8亿元。中粮地产(000031)以借贷37亿元位居头名,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中粮地产、山东高速(600350)、腾达建设(600512)、兴蓉投资(000598)和广宇集团(002133)。

  由于不论是从银行贷款还是从股市圈钱,银监会和证监会对资金用途的使用都有严格的审查规定,那么这些大企业是如何做到曲径通幽般地发放高利贷的呢?

  中南大学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曾江洪对《中国经贸聚焦》记者表示,银监会对于放贷的资金流向有一个指导性的意见,但在实际操作当中,有很多变通办法,因此很难监管到位。

  那么,具体如何规避监管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经理告诉《中国经贸聚焦》记者,对于贷款资金的流向,他们的监管是很严格的,即必须是真实的用途和有真实的结算发票,对企业账户资金的划转也会有监控。“但监管是一方面,总归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相对来说,大银行的监管比较严格,但一些小银行如果只考虑利润不考虑品牌的话,可能会稍微放松一点监管。”他同时也指出,一些有实力的企业从银行贷款相对容易,“如果它把银行的贷款用于真实用途,而把自有资金用于发放高利贷,你有什么办法呢?”

  周海敏也认为,事实上,企业从银行拿到贷款之后,银行的监管力度就捉襟见肘了,因为这种跟踪式的监管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监管成本会高得离谱,而企业只要跟产业链的上下端联手出具若干个凭证,那么借贷的银行资金就可以以非常合理的方式转移得无影无踪,银行对此也束手无策。

  周海敏说,现在全世界只有中国的金融机构借钱给你还会问你的用途,“我们在国外没有人会问我你借钱做什么,它们只关心你有没有很好的信誉、担保或抵押物,只要资金的还本付息是安全的,至于借钱做什么它们并不关心。我认为,国外的这种做法是符合市场风险规避机制的,而国内的这种做法看似严谨,实则很难有效执行。”

  但如果不去管贷款资金的流向,由于差别信贷政策的存在,不就很容易造成钻空子的行为吗?比如,前几年买房从银行贷款可以享受基准利率的七折,而商业贷款利率却要上浮,如果有人以购房的名义贷了款,但却用于企业流动资金,怎么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呢?周海敏表示,事实上,这种操作的成本很高,由于房子是一种法权经济,也就是要有房产证,所以从银行贷款的时候就已经变成一种房产证,因此很难套取资金。“整个过程成本不得了,而且手续非常烦,流动性也很差。这种手法除了房地产公司自己玩一下,别人根本没法玩,况且制造型企业利润率极低,无法承受这种高成本的资金。事实上,只有制造型企业资金往房地产行业流入,绝没有房地产行业的资金向制造型企业流的道理。”

  地方政府也是高利贷资金的主要流向

  根据周海敏的了解,除了前述提到的中小房地产企业是构成高利贷资金流向的原因之外,地方政府为了解决土地财政而搞一级开发也是构成高利贷资金利率畸高的重要因素。

  周海敏表示,有很多地方政府都在向民间高利贷借钱,例如,以一两百万元/亩的代价将居民拆迁,将来土地招拍挂的时候说不定可以卖到一两千万元/亩。“一两百万元/亩,就算加上利息翻一倍到四五百万元地方政府都可以接受。”

  那么,地方政府以什么名义向房地产企业借钱呢?周海敏说,企业跟地方政府签订框架协议,号称一级开发。“比如,地方政府给开发商一块地,它对外不叫借钱,就叫房地产开发,实际上就是开发商出资帮地方政府把生地变成熟地,以后土地照样要招拍挂,如果招拍挂土地到了开发商手里,由于搞一级开发的钱已经包含在开发商买地的成本中了,因此地方政府也就不用还了。假如地有可能被别人拍走,那么地方政府就承诺开发商两种做法:一种是事先约定一个买地的价格,到招拍挂时你反正往上拍超过它,到最后政府会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把溢价部分还给开发商,这是一种猫腻;还有一种如果有人实在出价举牌高得太离谱了,没办法,土地只能给价高者得了,那么政府就会按照事先约定的资金回报率(通常在30%左右)连本带利返还补给开发商,这是一种变相的高利贷交易行为。”

  周海敏指出,这种操作手法实际上就是高利贷,很多地方都这么做,特别是在二三线城市,例如,由于县级小银行的可贷资金额度受制于省市银行信贷规模总盘子,在省市两级层层瓜分后,县级银行的可贷资金就非常有限了。“所以,很多时候地方政府只能找高利贷。现在讲地方融资平台,实际上地方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就是银行资金。而高利贷资金其实也是以各种借口和方式从银行流出的违规资金。所以,如果产生坏账,归根结底还是要坏到银行。这就是中国式的地方债务危机。”

  周海敏表示,地方现在寅吃卯粮的土地财政已经囊括未来10年的土地财政收入预期了,所以一旦出现问题,不仅企业的资金链会断裂,地方政府的资金链也要断裂,这样就会产生中国式的债务危机,进而影响到整个金融系统,最后危及整个中国经济。这个比前面中小企业融资难而产生的高利贷问题还要严重。

  解决:政策措施需配套制度设计

  周海敏认为,在高利贷的整个链条中,核心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和以GDP政绩工程为导向的政府融资平台所引发的高利贷背景下的地方债务危机。假如中小企业有合理的、有国民待遇的融资环境,再假如政府有理性的科学发展观,而不是单纯地追求GDP挂帅的以政绩工程为导向的盲目扩张,那么不管是间接融资还是直接融资,包括民间借贷以及高利贷现象都有可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前述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经理表示,现在很多企业向银行贷款银行都会以“管理费”和“咨询费”的名义额外收取一笔费用,而这实际上是资金价格的问题。“中国还是个利率管制的国家,这就逼迫着你采取市场以外的手段去谋取利润。中国大陆商业银行垄断的利润是哪里来的?是因为它垄断的价格。你到香港、台湾去看一看,利差有这么大吗?它们的利差很小,因为它的资金价格是市场化的,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这本身有它的合理性。不像中国大陆,大家都按照同样的利率来贷款,中小企业和大企业都按照同样的价格,这怎么可能呢?所以会造成高利贷或者民间金融,价格放开了就不会有民间金融了。”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顾海兵也表示,民间利率现在所占的市场份额不是很大,因此它的利率奇高。根据他的研究,如果利率市场化以后,中国的年利率大约会在百分之十几,也就是在现在6%左右的官定利率和20%的市场平均利率之间的某一个中间值。

  最新的官方消息是,10月18日,温州市政府官方网站显示,温州市金融改革创新行动方案确定。方案的总体思想是,平稳当下危机之时,希望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收服民间资金。如新增股份制村镇银行,变民间资金“体外循环”为资金“体内循环”。同时,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广泛吸纳民间资金,在扶持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同时严格整治非法担保公司等等。

  然而,上海财经大学小企业融资研究中心研究员谈儒勇对《中国经贸聚焦》记者表示,“我们现有的小额贷款公司大多经营不善,基本上不赚钱,原因在于它们没钱可贷,这个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不能吸收存款。这个制度设计本身就有问题。而且,小额贷款公司要交很高的营业税,而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营业税却是可以免掉的,此外还有所得税的差别问题。”

  谈儒勇表示,村镇银行也面临这个问题,村镇银行要国有大银行控股且要占20%以上的股权,其他的股东都是配角。“这样大家就都没有积极性了,银行也没有积极性,它只占20%以上的股权,还不如自己办个分支机构算了,办村镇银行还会与别的股东发生摩擦什么的。总之,我们的制度设计欠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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