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者侵占社会财产 人大代表建议设“挥霍浪费罪”
星岛环球网消息: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最近在北京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遏制过度应酬、公款吃喝的建议》:“公款吃喝者侵占和浪费了社会财产,应当对此通过立法定罪,建议修改刑法设立‘挥霍浪费罪’。”
代表坦言:提交建议时很矛盾
《工人日报》报道,“在写这一建议的时候,我颇感矛盾。”赵林中代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
从九届到十一届,赵林中已连续三届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11年来,他忠实地履行着人大代表的职责,共提交议案、建议1000多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000余件。
由于企业工作的需要以及社会兼职较多的原因,赵林中近年来亲眼目睹了公款消费、过度应酬的种种恶果。
“我本身既是这种风气的受害者,同时又无奈地成为这种风气的助长者——经常地请吃和接受吃请。”赵林中叹了口气说,他对这种过度应酬、过度吃喝损害党风、政风、民风深恶痛绝,对一些官员、企业家身陷其中影响身体、影响工作又深感痛惜。
赵林中坦言,在提交这一建议时,他带着一种矛盾的心理。一方面,作为人大代表,他觉得有责任将群众的呼声向党和国家传递。另一方面,又担心此举可能引起一些政府官员和企业家朋友的误解,甚至可能给企业工作带来某种莫名的损失。
最终,履行好人大代表职责的使命感战胜了他的担忧,赵林中提交了这一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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