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餐被淮安移动多次更改,未知情况下的充值
投诉中国移动江苏淮安分公司擅自更改套餐、投诉不作为,服务侵权行为。该投诉已经4个月了。
申诉事实:
我使用的号码集团套餐与2010年4月2日、2010年7月1日、2010年9月29日,反复生效,基本套餐被关闭。造成3-8月份话费误差,投诉内容48天回复(因为我投诉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导致我的套餐在投诉之后发生了更改)。目前中国移动淮安分公司对集团套餐更改对我进行解释,该解释我认可。但是基本套餐“必选包A”被取消,3-8月份话费误差,投诉问题48天回复,淮安移动没有解决。
我投诉的问题是:
1、我与2010年1月11日办理业务,2010年2月1日生效2个基本套餐、目前在我未知情的情况之下,基本套餐“必选包A”被无故取消。
2、我2010年9月7日投诉我的套餐问题,淮安移动由于没有按承诺48小时处理我的投诉,导致我的套餐在投诉之后,9月29日继续发生更改。并且在此期间的我基本套餐原本两项被改为一项。48天之后也就是2010年10月25日对我的投诉进行回复,但是回复结果,没有明确的答复。
3、话费误差问题,2010年5月19日上午8:41:57移动对我充的话费,对此话费我有异议,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之下,突然的充值,我表示不解。淮安移动解释为,该话费属于参加活动赠送行为,但是我与2010年5月19日下午13:52:05收到掌上营业厅活动提醒,但是我并没有参加移动网上营业厅活动。
申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中国移动淮安分公司事先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在消费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之下,中国移动做出了可预知的、将实施的行为。此举违反了用户的知情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
(一)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
(五)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
(六)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中国移动服务8项承诺中,明确说明:全面实施服务定制客户确认。淮安移动擅自将我基本套餐中的必选包A取消。并未履行中国移动对消费者8项承诺
申诉要求:
1、要求淮安移动解释套餐被取消的原因。
2、要求淮安移动对我的套餐更改所出现的费用问题做出相应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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